湘艺职党[2009]17号
关于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引导和促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特色化、长效化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和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和重点,通过全面实施提升工程,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易介南 鲁雁飞
副组长:黄宏玉 沈继安 余会春 周文清 杨向东
刘家海 彭爱莲
成 员:刘坚平 蒋 玲 王含光 李雪蓉 曹志超
黄新平 王长红 文 术 李小培 蒋 平
陆端新 周世鹏 汤 涛 石 颖 欧阳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整合和平台建设,促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条件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培育工作特色项目和优势品牌;大力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入全省高校先进行列。
2、具体目标
(1)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各相关处室的日常重点建设工作,各部门应根据要求切实落实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文质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和实施。
(2)力争2010---2012年学院获批3项以上的省级提升工程项目,获批4项以上院级提升工程项目。
四、建设内容及负责部门
1、培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协助部门:院团委、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1年5月份
要求:
(1)搭建创新课堂、课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的新平台;
(2)要求是建设持续时间较长、具有示范作用、学生喜闻乐见、有良好育人效果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
(3)力争每年遴选和立项建设1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
2、打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品牌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院团委,
协助部门:学工部、教务处、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1年5月份
要求:
(1)打造大学生德育实践品牌项目。探索建立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团队或个人,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德育实践。每年立项资助2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
(2)实施特优大学生培养项目。立足于培养马克思主义坚定信仰者和杰出领导人才的目标,在系部推荐的基础上,每年选拔6名政治素质高、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领导潜能,在学生中有影响力的优秀拔尖大学生进行重点培训。培训分专家授课、讨论交流和社会考察等环节,并从中择优组织优秀大学生巡回报告团在各学院巡回讲演。每年从中选拔1-2名优秀大学生向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推荐。
3、建设校园文化精品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院宣传处(院党政办)
协助部门:院团委、科研处、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1年5月份
要求:
(1)针对学生特点,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载体和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具有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品项目;
(2)力争每年立项建设1个院级校园文化精品项目。
4、全面建设合格心理咨询室,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水平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协助部门:学工部、教务处、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0年5月份
要求:
(1)建设一个具备个体心理咨询室、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测评室和心理宣泄室等功能齐全的合格心理咨询室;
(2)力争在2011年5月前获省级立项。
5、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组织人事处
协助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0年5月份
要求: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专职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拓展辅导员发展空间;
(2)将学生工作干部外出培训、学习交流纳入师资队伍建设,每年举办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和座谈会,指导制定职业发展计划;
(3)坚持每年举办2期学生工作干部培训班;
(4)完善学生工作干部考评方案,每年评选表彰“十佳辅导员”和“五个一工程”先进个人。
6、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牵头组织申报和实施部门:科技处
协助部门:学工处、宣传部门、各专业系
完成时间:2010年5月份
要求:
(1)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院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
(2)每年明确院级课题立项1——3项。
五、工作原则和安排
1、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归口负责”。
学生工作处在学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负责部门负责本项目的遴选和申报组织,提出院级立项建议。学生工作处负责省级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2、学校提升工程项目原则上按年度管理:每年5-6月份申报,10月份中期考核,1月份年度考核;省级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和考核以湖南省委教育工委通知为准。
3、提升项目申报和管理程序:牵头单位制定本项目申报方案——申报、遴选——学院立项——实施——学院考核——评奖——学工处负责优秀项目的推广并向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申报——省级立项——资助、实施省级考评获优——奖励。
4、积极鼓励教职工申报省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不断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中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大学生 思想道德素质 提升 方案
发:各部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印 2009年10月30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