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实行一年一聘,现上届聘期已满,根据湘文函[2009]10号《湖南省文化厅关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新一轮人事聘用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
教学机构
(一)戏剧系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辅导员按每200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2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11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8名;
文化教师6名。
(二)音乐系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辅导员按每200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15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8名;
文化教师8名。
(三)舞蹈系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辅导员按每200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2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18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30名;
文化教师6名。
(四)美术系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辅导员按高职1:200、中职1:150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5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25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36名;
文化教师8名。
(五)影视系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摄影摄像干事1名,辅导员按高职1:200、中职1:150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20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0名;
文化教师8名。
(六)社文系
1、管理岗位
教务干事1名、行政管理干事1名、辅导员按高职1:200、中职1:150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6名;
2、教师岗位
专业教师按师生比1:25的比例进行设置,暂定48名;
文化教师12名。
说 明:
1、专业系干事(辅导员)岗位设置:未实行专职辅导员制的按200名学生配备一名辅导员的比例进行设置,实行专职辅导员制的按高职1:200、中职1:150的比例进行设置。
2、专业教师岗位设置:原则上按不同专业系师生比进行确定,戏剧系按1:11、音乐系按1:15、舞蹈系按1:20、美术系按1:25、影视系按1:20、社文系按1:25,具体根据工作需要由各专业系在定岗职数内聘用。
3、文化教师岗位设置:根据全院文化教学情况确定专职教师数,原则上按师生比1:90的比例进行设置。本次设岗全院设语文教师15名、英语18名、政治8名、历史2名、计算机(含数学)教师4名、体育教师1名。各专业系须按文化教师定岗职数完成对岗聘用。
行政职能及教辅机构
(一)纪检监察室
管理(技术)岗位:
纪检监察室干事1名,中共党员。
(二)党政办公室(含筹建升本办)
1、管理(技术)岗位:
党政办公室干事2名;
文秘干事2名;
档案、机要干事1名,中共党员;
网络管理员2名,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筹建升本办干事暂定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2、工勤岗位:
司机6名(A),具有C类以上汽车驾驶员执照;
文印员(A)1名;
勤杂工(B)1名。
(三)工会
管理(技术)岗位:
工会干事1名。
(四)教学督导室
管理(技术)岗位:
督导室干事3名。
(五)组织人事处
管理(技术)岗位:
组织、党建干事1名、中共党员
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干事1名、中共党员;
职称、劳资干事1名、中共党员;
师资队伍建设干事1名、中共党员;
老干干事1名。
(六)总务处(含医务室、膳食一、二科)
1、总务处
①管理(技术)岗位:
总务干事兼物业管理3名;
行政保管1名;
行政采购1名;
资产管理1名。
②工勤岗位:
司机3名(A),具有B类以上汽车驾驶员执照;
水电工3名(A),具有电工从业资格;
绿化工(B)3名;
环卫工(B)3名;
维修工(B)3名。
2、膳食科:
管理(技术)岗位::
食堂管理干事3名;
食堂计算机操作员2名;
食堂其他工作人员按学生就餐率确定。
3、医务室
管理(技术)岗位:
医生(含计划生育工作)4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北院实行托管);
大学生医保干事1名。
(七)财务处
管理(技术)岗位:
会计、出纳7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八)教务处(含基础教学部、语言文字委员会)
1、管理(技术)岗位:
教务干事6名;
语委干事1名;
基础教学部干事1名;
录音制作兼电钢琴室管理1名;
教学机房管理兼维护3名;
钢琴调律兼管理及教学1名
琴房管理1名;
南院电教室(观摩室)管理兼教学音像资料制作1名;
北院电教室(观摩室)管理兼维护1名;
教(道)具管理员2名;
2、工勤岗位:
教学楼管理员(B)3名;
琴房管理员(B)1名。
(九)学生工作处(含招生就业办公室、心理咨询中心、团委)
1、管理(技术)岗位:
学生管理干事11名;
招生就业干事5名;
团委干事3名;
心理咨询干事4名,具有心理咨询师从业资格证及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学生生活辅导员3名(南院2+1北院),大专学历。
(十)保卫处
1、管理(技术)岗位:
保卫干事12名;
2、工勤岗位:
保安(A)9+2名。
(十一)科研处(艺术教育研究所)
管理技术岗位:
研究人员(科研干事)3名;
《艺海》编辑部干事1名。
(十二)搬迁扩建指挥部(基建处、综合财务部、工程项目部)
管理技术岗位:
干事(基建、财务、工程)13名。
(十三)图书馆
1、管理技术岗位:
图书室管理员(兼南院收发)5名;
阅览室管理员(兼南院收发)5名;
资料室管理员1名;
南院电子阅览室管理1名;
2、工勤岗位:
星沙收发(A)1名。
演出培训单位
(一)艺术培训部
1、管理(技术)岗位:
考级办干事2名;
成教办干事3名;
基地培训干事5名。
备注:艺术培训部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培训部业务情况来定。
(二)艺术实践部(含演出组、星河演出公司)
1、艺术实践部
①管理岗位:
办公室干事1名;
②专业技术岗位:
灯光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舞美(灯光)兼剧场场务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音响兼剧场场务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服装兼剧场场务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化妆兼剧场场务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道具盔头制作兼管理1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剧院装置兼场务1名;
实验剧院经理1名;
③工勤岗位:
剧院工勤人员1名;
2、星河演出公司
①管理岗位
演出干事1名
培训干事2名
②专业技术岗位
少儿教师7名
备注:星河演出公司人员的聘用合同由学院负责与其签订,人头经费由演出公司自行负担;演出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来定。
(三)艺源文化发展公司
管理(技术)岗位:
艺源文化发展公司干事暂定5人(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
备注:以上人员的聘用合同由学院负责与其签订,人头经费由公司自行负担。
说 明:
1、南、北两个校区的人员按传统管理模式配备,星沙校区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基础上配备相关人员。
2、工勤岗位分为A、B两类,A类岗位为技术性工种岗位,B类岗位为普通类工种岗位。
3、在学院工作满五年的外聘行政管理人员如应聘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免考。
二、聘用条件
凡遵纪守法公民,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决心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的本院或院外教师与职工均可按规定程序应聘至我院各类各级岗位工作。
1、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岗位分:正高岗位、副高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正高岗位还需获得教师系列或艺术系列正高职称证书、副高岗位还需获得教师系列或艺术系列副高职称证书、中级岗位还需获得教师系列或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证书、初级岗位还需获得教师系列或艺术系列初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
2、行政岗位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党的领导;
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大学专科),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工勤岗位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党的领导;
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
三、聘用方法及程序
(一)原则
全员待岗、科学设岗、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时间
聘用工作分两次完成,2016年 7 月 5日至 7 月 11日为首批聘用(第一批次),7月 11日下午16:30前请各部门将第一批聘任申请表交组织人事处;2016年 7 月14日至 8 月25日第二批聘用,8月25日下午16:30前请各部门将第二批聘任申请表交组织人事处;2016年 7月5日至 7 月 11日下午16:30前编外人员竞聘管理干事岗位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方法
1、全面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一般干部、职工及技术人员聘期为一年一聘。聘用形式分“编内聘用”与“编外聘用”,编内聘用对象为具有本单位编制人员,编外聘用对象为劳务派遣人员或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
2、全员待岗后,第一批次批准上岗人员有如下两类:一、编内聘用人员;二、编外聘用教师。
3、所有行政管理类岗位(含行政处室和专业系部),如由编外人员应聘上岗,必须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再竞争上岗,并在第二批次批准上岗。
(四)聘用程序
1、专职教师
到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教务处(基础教学部)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院级业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汇总→院务会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2、教辅及其他人员
到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部门负责人资格审查、签署意见→院级业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汇总→院务会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3、编外人员竞聘行政管理岗位
到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合格后再将岗位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院级业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院务会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