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是我院正式录取的经过高考的高职生、家庭经济困难。办理流程如下:
一、生源所在地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由学生自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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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7—9月,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如实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学生及其家长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提交县资助中心,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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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县资助中心与借款学生签订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统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及其家长双方签字、捺印,合同签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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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由县资助中心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贷款学生。
二、学院报到
(学生自己办理)
学生凭县资助中心打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报到时将证明交财务人员。
三、完成贷款
(
学院资助中心老师和贷款银行衔接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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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学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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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汇总报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后,根据合同约定,委托支付宝在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完成贷款发放。
特别提醒:借款人要认真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按期还贷。借款人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将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徐倩老师:0731-88940941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5日